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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付款不夠抵房來湊 挪用消費貸買房風險重重

  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餘魯西)隨著銀行房貸步步收緊,利用消費貸款補齊房款的做法早已成為業內潛規則。日前,北京銀監局下令嚴禁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用於購房等非消費領域。近日,記者對武漢消費者申請消費貸後挪用為購房款的現象進行瞭調查。

  武漢市民李先生今年年初結婚後,打算在徐東購置一套約130平米的新房,但40餘萬元的首付款難以湊齊。對此,樓盤銷售顧問推薦他使用消費貸款"曲線救國"。李先生與父母商量後,他的父母同意把盤龍城一套100餘平方米的房子做抵押,申請個人消費貸款,再用這筆錢買新房。

  李先生稱,根據其房產評估價格,應該可以借裝修、旅遊為名,在銀行申請到最高近40萬元的消費貸款,利率在8個點左右。然而,到銀行詳細咨詢後,因為其房屋的產權歸屬地不在主城區,故無法申請消費貸款。"用裝修最好貸款,銀行也不會來查。"記者在徐東一傢中介咨詢時,該店經理丁先生告訴記者,遇到市民首付款不夠,他們會建議通過個人消費貸款裝修,告知操作方法,但不會提供擔保。

  而一傢股份制銀行信貸部經理王先生告訴記者,銀行對消費貸監管不嚴,被挪用於購房的情況比較普遍,有時候銀行工作人員瞭解消費者貸款意圖後,還主動會告知通過哪種途徑提供哪些文件容易貸到款。消費貸款下發後,銀行會直接打在一張卡上,雖不能用於取現,但可以通過刷POS機轉到另一張卡上,再取現購房。

  湖北觀築律師事務所律師談旭表示,個人消費貸款挪用購房存在風險,一旦銀行發現消費貸款的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不符,就會向貸款者追款,貸款者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,支付嘉義縣貸款文件違約金。此外,違約者可能被銀行列入信用"黑名單",以後想要貸款將難以通過審查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5-19/07244148415.shtml

二順位房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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